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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马路,电动车避让行人摔倒(双方未碰撞)责任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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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5236什么是编号?

行人横穿马路,电动车避让行人摔倒(双方未碰撞)责任算谁的?

行人由于横穿马路,在自行车道,由于下雨天路滑电动车车速太快,避让行人时自己摔倒,但双方并未发生碰撞,交警判定行人付主责,事后去医院检查是擦伤和肌肉软组织受伤红肿,花了300元,但电动车方要求赔偿4000元,这个怎么办?

补充说明:
对方要求赔付误工费和医药费,而且现在一直拿着伤没好来说事,怎么办呢?对于这个事情,我是有责任的,但是我并没有和他产生碰撞,我看见他车时,我都没动了,就看见他在3米开外就刹不住车,然后自己就摔倒在地,还滑了1米多,他车速太快,下雨天
咨询者:fa214761...上海
[咨询时间:2016-07-13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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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振忠律师
[地区:福建-泉州市
手机:13959863044
积分:139
]
回答时间:2016-07-13 09:14
刘振忠
一般赔医药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电动车如果起诉,电动车要有证据证明所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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