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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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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5130什么是编号?

合同经济纠纷

2016.6.1加盟深圳凡恩服装品牌,并在福民天虹商场销售该品牌服装。

接手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与公司签订回收协议后,于2016.12.1日将货品低价退回公司,并有商场回款未结清,签订回收 协议,约定在2016年4~6月凡恩将商场回款及货品回收余款分月支付给我,约5万左右。

2016年5月初收到1.5万后再没有收到公司任何款项。

请问,我可以申请仲裁吗?是怎么样的程序?

咨询者:sun224广东
[咨询时间:2016-07-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董达律师
[地区:山东-临沂市
手机:15206835655
积分:3237
]
回答时间:2016-07-10 12:27
董达
当时约定仲裁可以仲裁。没有约定建议起诉。
张树贵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669375
积分:4400
]
回答时间:2016-07-11 10:11
张树贵
您好!首先,如果您想提起仲裁,需要双方的协议有相关仲裁条款的约定,如果没有,需要诉讼解决;其次,依照回收协议,主张退款。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6-07-11 14:13
李翠英
没有约定仲裁的,直接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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