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跟对方租个房子来搞酒店,合同是签10年,每个月租金是3900,如果逾期2个月未交,房主可以把收回,4月份因为资金问题,交了三千块,剩几百块过几天才交,对方也答应了,但过几天拿钱去交,对方不要了,故意刁难我们,五月份的房租也不要了,叫我们搬出去,用锁来锁住我们门,不让我们搞生意,断我们的电,还强行把人给打了,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