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以15万转下了一茶楼,一月前,我有以4.5万泣血转让给了他人,为了尽快转掉,签订子合同前,我少说了两万多房费,最终在一月前签订了转让合同,现今转让方得知了真情,诱骗我儿子到一偏僻处,三个人呕打,抢夺了儿子的车,强行押解到茶楼,儿子不进店门,又遭一顿殴打,强行关到一包厢达2.30小时,并且继而用酒瓶殴打,逼迫我儿子写下了一4.5万的欠条,案子已受理与派出所,请问,我在这案子中,应承担法律的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