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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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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4288什么是编号?

二手房买卖

我在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定金和服务费已经交给中介了,合同已经签署,在合同中以标明需要公证,现在阶段是在办理贷款中,现在的情况如下:1、房东婚前购买的房子,还有三十万的余款没有付清,如今已经离婚,名下有个女儿六七岁;2、然后房东提出让我拿出二十万她出十万到银行赎回房产证,先把房子公证,然后在过户到我名下。

问题:现在房东临时告诉我,公证的时候需要她老公签字,才能公证,所以她说不公证,直接过户因为她说刚离婚不久,不想看见她老公,(这样的交易作为买方的我是不是存在风险,而且他们离婚这套房是不是能进行财产分割?而且离婚时该房有没有资格他们夫妻共同写一份协议转到子女名下?)首先:不公证这套房,是不是能正常过户,如果我钱交了她不过户怎么办?如果能正常过户到我名下,后续还会不会出现什么纠纷。

?(主要是没看见她老公有点不放心),如果现在房产证已经更名到我名下,后面她老公有没有权利要回房子或者会造成我的损失。

?感谢专家帮忙解答下。

咨询者:fa214761...湖南
[咨询时间:2016-06-1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6-20 06:41
李保忠
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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