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政府购买人员,每个月不仅缴纳自己的五险一金,连单位本来缴纳的份额也需自己承担,也就是等于自己全额缴纳五险一金,我觉得侵犯了我们的权利,可是一直都是这样,单位不是应该承担自己的这份责任的嘛?连公司都要承担员工的五险,更何况是政府单位呢?可是自己没有法律依据,不知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