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优先具体需要看证据证明力
你好:
是这么个情况,我和我先生因正常感情破裂离婚,双方均同意,现就房子问题一直争执不下,房子的首付是男方出的,房本写的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因为是二手房,所以算上差价,首付比较高,结婚之前,老公让我给婆婆签个协议,上面写着:xx小区x门x号,房子首付为男方交付,一旦离婚,女方应支付男方x万元(首付的一半价钱),当时也签字按手印了,结婚后的贷款也一直是老公名下的卡还的,虽然他工资不够还贷款,每个月我都要给他往卡里打钱,但是一点证明我还贷款的证据都没有,现在老公执意要走房子,还让我赔付首付款的一半,请问律师,我应该赔他钱吗?房本上也有我的名字,房子只能算是他一个人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