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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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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3548什么是编号?

继承纠纷

我舅舅告我三姐弟,由他继承房子。我舅舅告我三姐弟,由他继承房子太奶奶于1994年办理过遗嘱公证,她名下的房子由我妈和舅舅各继承一半,办理公证时,太爷爷和外公外祖母已经去世。

因为我母亲去世后,在2001年对遗嘱进行变更,当时太奶奶已经是96岁高龄了,遗嘱改成由我舅舅继承房子,并进行了公证。

我舅舅并放话说,母亲去世后,没有任何关系了,叫我们不要回去,遗嘱改了,跟我们没关系了。

时隔13年的今天,告我们继承纠纷,实在是很困惑,我们一直没有去挣要房子,他却来告我们?

房产证和土地证均为太奶奶名字,想问下我们三姐弟是否有权继承太爷爷名下的产权。

咨询者:fa214761...浙江
[咨询时间: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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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聂济华律师
[地区:江西-鹰潭市
手机:13870122325
积分:756
]
回答时间:2016-05-27 09:28
聂济华
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关键是后面的一个公证遗嘱的效力问题,如果有效当然与你三姐弟无关,如果无效,则按第一个公证遗嘱执行,或按法定继承,你三姐弟有代位继承权。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6-05-28 05:19
吴健弘
既然对方起诉了,你们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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