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律师,你好!有个事咨询下:我07年因为琐事把人鼻子打破了,那人鉴定是轻伤,在派出所没调解成,当时我就办取保候审,后来在检察院调解了,赔了钱,检察院的人给我说没有什么影响;最近我因为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去派出所,那里说我有前科还是案底(没注意是哪个说法),不能开。
我到网上搜了下,大部分说这样不算犯罪记录,想问问您到底算不算?我能开出来吧?往后入党政审能行吧?后悔死了···谢谢您!不是法院才能判定有罪无罪吗?对了,没经过法院。
我这属不属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