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工厂里上班把腿弄伤了,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红场于社保局总共赔我5万多一点,但是厂里要我先把协议签了,那份协议就是证明以后这件事与厂里无关,如果以后有什么后遗症,与厂里无关了。
厂里要我先把协议签了,一个星期后再给我打款,我害怕他们在我把协议签了之后就不打款给我了,律师,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