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与律师当面协商解决。
误判之因:因我实名举报海东市书记于丛乐、市长金长华等官员,用挂号信向市委每个领导揭露在玉树援建中违法乱纪事实和证据,向市委每个领导连发3个短信,声称要向中纪委巡视组举报。
心虚而任性的领导们为阻挠我举报,立即安排市区两级司法部门镇压。
以网络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如今工作没了,身体病了。
误判之实:整个诉讼存在“八无”问题——一无刑事溯及力,涉案帖子发布时间都是在2013年8月前,两高有关网络犯罪的法律是在2013年9月10日起才施行;二无犯罪事实,无网络图片真假鉴定和事实真假核实的证据,堆砌与刑事无关的大量证据来混淆视听;三无社会危害性,四无证据确定犯罪主体,既无确定涉案主体是我的事实,又无证据,更无佐证口供真实性的证据,甚至无网络常识;五无科学证据和完整的证据链,六无犯罪动机和目的,七无管辖权,八无合法程序,民刑不分,违法立案;四易罪名,违法批捕;恶意拖延,被迫判决;做贼心虚,非法庭审。
这“八无”问题中任何“一无”,都足以证明我是无罪的。
误判咱办?申诉又要交原审判单位,肯定无用。误判咱办?申诉又要交原审判单位,肯定无用如此明显的冤案,请问有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