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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办房本,反而让我补交延迟期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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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2814什么是编号?

延迟办房本,反而让我补交延迟期间的利息

律师好。律师好我2011年10月交了首付款入住楼房,剩下的10万房款贷款,到2016年5月,开发商通知所有的业主开始办房本,办贷款呀,提交各种材料。

但交材料时却要求我首先交2011-2015年这5年间10万元贷款的利息,如果此时一次性缴清10万元,也要交同样的利息。

而合同上并没有约定这个利息。而合同上并没有约定这个利息开发商的解释是:他在这5年期间给贷款的业主垫付了钱,以使我们先入住,让我体谅下他们。

实际上是开发商当时的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本。

请问开发商的这个补交利息的要求合法吗?我可以不交这个利息吗?谢谢。

补充说明:
谢谢您。如果我不交利息,开发商就不给我办理产权登记,我该怎么维权呢?谢谢
咨询者:fa119393河北
[咨询时间:2016-05-08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6-05-08 21:04
高宏图
不合法,有权拒绝
保定律师高宏图咨询电话:15830856666、13103126618

回答

1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6-05-09 15:33
闫建秋
最后携带合同等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予以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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