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有二个女儿(都已出嫁),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栋,老房子半栋。
2011年夫妻离婚,经过法院把现住房屋(整栋)已经分割到子女、与夫妻4人所有,给5年时间让男方房子出租用于还清婚前债务。
老房子就没在离婚判决书上体现。老房子就没在离婚判决书上体现2013年男方已与壹女子再婚入住男方所有的房子里。
请问现女子根据婚姻法有权分配到哪些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