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房屋继承:老人的女儿和老人的儿媳妇、孙子谁有优先继承权?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2338什么是编号?

房屋继承:老人的女儿和老人的儿媳妇、孙子谁有优先继承权?

请问:农村的宅基地,老人去世,没有遗嘱。请问:农村的宅基地,老人去世,没有遗嘱老人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都是城镇户口,儿子在多年前去世,现有儿媳妇和孙子。

老人宅基地房屋的继承:老人的女儿和老人的儿媳妇、孙子两方继承的比例是多少?老人的儿子当初在农村老房子结婚,有一间房子是他们结婚后居住的,后搬到城市的。

老人的房子一直没有分户。老人的房子一直没有分户现在双方都想要这房子,给对方一点钱,那谁有优先购买权呢?城市户口继承宅基地的房屋,如果拆迁,国家给怎么补偿?

咨询者:fa214760...辽宁
[咨询时间:2016-04-2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6-04-26 11:21
罗艺允
只有孙子和女儿有法定继承权
吴少博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500566670
积分:2594
]
回答时间:2016-04-26 17:48
吴少博
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如果儿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媳、女儿、孙子,三人均分财产。
房子可以继承,但是因为没有农村户口,不能再翻新、建造新房子,遇到拆迁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但是没有人口安置费等其他补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