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业务需要,把两个部门合并为一个,到新部门之后1个半月的时间,新领导在已知我怀孕的情况下,没有跟我谈任何绩效问题,就直接给我d(最低级别,如果不是孕妇就开除了,没有绩效工资),而绩效工资是评判去年10月今年3月的,公司也没出台任何政策更改绩效考核标准。
无故取消我的绩效工资,是可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