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建筑商,要求其双倍赔偿
2015年5月我在建筑商(大包)手里全额付款购买了一套抵账房,手签了购房协议,清楚的注明房款已付,哪栋哪门哪号房子。
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在售楼处开房票子。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在售楼处开房票子此栋楼都交工以后,去售楼处得知,大包把这套房子在2016年1月又抵押给一个卖砖的了。
这样我花了钱没有得到房子。这样我花了钱没有得到房子刑警队报案,抓捕到大包以后,笔录审讯5个多小时后认为不构成诈骗,放人了。
笔录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笔录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我想知道这是不是诈骗罪?下一步我该怎么维权?(象我这种情况在这个人身上有两起,而且现在抵押出去的房子还在公开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