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所居住的当地两家不同的药店买了同一品牌的药品,一家药店的价格是17元每盒,一家药店的价格是9.8元每盒,我想请问:药品价格有没有监管的单位?药价相差如此之大能不能投诉?药品加价率国家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我咨询我们当地工商物价部门,他们的回答是:现在是市场经济,药价走向市场了,药卖多少钱他们无权管理,如果嫌贵你可以不买。
工商物价部门的回答有没有依据,他们算不算是不作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