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刑事犯罪,可报警处理
律师您好.有一银行客户经理从2013年开始,公开违反银监会对银行职员的八个不得,多次以担保和借款给房产商,在2013年至2015年的时间里.多人多次担保和借款几百万之后逃跑,现在联系不到这个职员,求助律师他现在的行为是不是诈骗?
我妹妹因老公去世,带2个未成年的儿童.生活艰辛,现享受国家的低保补贴,于2015年4月15号,在该职工的银行将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抵押贷款20万元准备入股做韩式汗蒸养生馆,贷款下来后,该银行客户经理死缠要将此贷款20元周转给他急用3个月,并且出具借条,载明每月利2分,3个月贷款到期后多次催讨无果,那时他还在银行任职,我妹也多次向该职员的直接领导人和支行的行长反映,该支行的行长和两个副行长都做了笔录,我妹并在笔录上签名并按了手卬.后因该职工欠债太多逃跑,至今根本联系不到,而我妹每月还要支付银行20万元的利息,贷款马上到期,根本没有偿还能力,现在天天以泪洗面,请问律师,法院会将这一套住房拍卖吗?如果拍卖.她们母女3人怎么办?按照银监会的条例.3年以来该客户经理参与社会借贷,骗取多名客户的贷款,银行有监管不严的连带责任吗?至此,恳求律师指点帮助,万分感激!叩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