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是2007年结婚,2008年生了一男一女龙凤胎。
2010年因感情不和,她要离婚。2010年因感情不和,她要离婚我们协议离婚的,当时是财产无,孩子抚养问题是,男孩归男方抚养,女孩归女方抚养。
在2010年底我要外出务工,所以男孩也有她照看,我每月给她500元。
2011年她因双胞胎不分开为由,说谁看就看两个。
因为这个和我父母吵架后。因为这个和我父母吵架后2011年她照看两个孩子一年,我而我没出任何费用。
到2012年,她说她不管了,也不要了。到2012年,她说她不管了,也不要了我就开始照看了,这时孩子正上幼儿园,由于我家都是外出务工人员,2012年她想把孩子交给我,让我们不能外出。
幼儿园要交学费,我只能外出,所以由我父亲照看孩子,就这样一看就到现在,2012年后她未出任何抚养费。
现在孩子上一年级了。现在孩子上一年级了由于她在我父亲面前说“你在养,女儿也是她的”。
我就是想问问,我女儿的抚养权我能要吗?她目前未婚。
我也是未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