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或者诉讼到法院解决。
我是一名购房业主,2014年1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015年5月1日交房,但2014年6月开发商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监督管理开发商资产重整继续经营,并承诺履行合同2015年5月1日交房,在经历22个月的资产重整后进展很小,2015年5月1日交房承诺没兑现,后承诺2015年12月31日交房也没兑现,现在管理人申请终止重整,进入破产清算,拍卖二、三期土地筹款完成一期19.51万平房子,作为业主,我可以申报违约金债权吗?改变规划后我希望索赔合理合法不?管理人现在给予业主的选择只有2个,一是选择要房,但必须放弃追究逾期交房违约金,二是退房,但能否全款退回没有保证。
请法邦网律师帮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