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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妇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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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0624什么是编号?

再婚夫妇房屋所有权

夫妻双方都是再婚,男方有一女儿,女方有一儿子,现男方有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户主是男方本人,没有其余人的名字。

男方与女方登记结婚,房产证上如果没有女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属于男方独有还是双方共有?如是男方共有,在房产证没有变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领取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能否证明此房屋为两人共有?

如何能确保女方的权益保障?财产继承问题如何划分?

咨询者:fa214760...辽宁
[咨询时间:2016-03-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6-03-17 07:03
曲延兴
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吴少博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500566670
积分:2594
]
回答时间:2016-03-17 14:06
吴少博
1、该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已经持有房产证的房主,如果要办理共有权证,需要重新办理产权登记。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权益均应当得到保障,具体事宜以家庭内部协商为最佳。
4、当事人还在世,不存在财产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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