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11月15日在廊坊燕郊开发区 福成五期签约购买一套二手房,由于种种问题一直拖延到现在,16年3月8日可以过户,但是卖房者,由于3月份房屋涨价,不愿意卖给本人, 已经做了二手房网签,银行也准许批贷款,首付款早已交齐。
这种情况下,如果本人继续想要这套房, 法院会判给我吗? 1831060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