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女老二用她儿子名下(娘俩没分家开木工厂)房产做抵押借款,房证办了13年了,到到期又延期借用一年半,因房管部门不给办他项登记,双方到法院办了查封保全裁定,调档无其它共有人。
快到期前,她姐和妹各拿出一份合同和收据,到法院诉称15年前是她姐仨合伙买的房,要求分割三分之二的份额,法院判合同有效,分割房产份额没支持。
另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人已于12年前就知道房证办她外甥名下了没反映。
到期我申请执行,另俩姐妹提了执行异议,我怎么抗辩?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