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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房产过户还需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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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9990什么是编号?

法院判决房产过户还需缴纳增值税吗

我公司多年前出资购置住房一套,当时房产证办理在一港籍工作人员名下并使用,后该工作人员与公司失去联系,该房产一直闲置,后我公司经法院审理判决该房产为我公司财产,并办理房产过户。

流程走到税务局要求我公司承担按照现价计算的增值税10多万元,我公司认为这是追回自已原有的财产,不属于房产买卖,不应承担增值税费,请问这部分税费是否可免?

咨询者:曲华广东
[咨询时间:2016-03-02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3-02 13:01
李保忠
需缴纳增值税
诚信做人,认真做事,法律致上,事在人为。如找律师,上法邦网。

回答

1
李晓宁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01029858
积分:1405
]
回答时间:2016-03-03 18:26
李晓宁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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