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做法不合法,你的工资应当给付;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维权。
您好,我想咨询下,提前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未做满30天就走了,现在单位要扣我上个月工资,合法吗?
事情是这样的,8月底去一个工厂应聘当时说是每周一天休息,但是那段时间公司比较忙就经常安排加班了,但偶尔还会安排一天休息,就这样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后面领导说工厂比较忙,以后就不休息了,我就想撑完过年不做了,2月15日上班的,17日提了辞职报告,21日生病请了病假,有病假条。
本来公司是每个月20日发上月工资的,但是1月的工资拖到了29日发,现在又说我没有按规定提交辞职报告(没提前30天),还说病假只有7天,超出算旷工然后说把我开除,并且扣发我1月份的工资。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