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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971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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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领导关注大家看法 2008年我车被盗,此案至今未得到合法解决。

我叫何义宝,个体司机,家住;江西省贵溪市金屯镇丰岭村白果组人。

2007年元月在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农用车花七万多。

2008年9月27日晚,我把车停放在鹰潭市水泵厂坡上被盗,次日已向鹰潭市月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了案。

2008年10月13日高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太阳镇派出所找到了我的车,而被一伙人肢解切割成了一堆废铁,这伙人都是高安人。

将我的车从鹰潭偷到高安市太阳镇的一个山间石头塘内肢解切割,在切割时被一个路过的村民发现报了案,太阳派出所接到报案赶到了现场,当场将一伙正在切车的嫌疑人抓获。

太阳镇派出所将此案移送高安市刑侦大队处理,在处理中,高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以车上的名片号码通知了我去认领车辆。

当我拿车上手续核对车上号码时发现原有的号码全被锉掉另刻上了假的号码,此时高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人就以车上号码不清,和被抓嫌疑人供认该车是花一万八千元买的来为由,不肯退赃,将抓到的那伙切车嫌疑人个个罚款放了,也没追究他们刑事责任。

之后我数次到高安求他们破案,均被同样的理由拒绝了。

有一次高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人在电话中告诉我,偷我车的人在新余市渝水偷车被渝水刑侦大队抓到了,说他叫胡永强,叫我去找新余警方就是。

在2009年4月14日我请求到鹰潭月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办案人员与我一起来到了高安请求破案,而被高安办案人以同样的理由拒绝。

后我就按信访程序一直反映到省公安厅信访厅,得到了领导促督省刑事总队调查此案,已查明被切割车辆确是我车。

通知我先到高安领回被切车辆,可领回的只是一些不值钱的废铁,当时我看到车上值钱的零配件都在,可放在太阳镇派出所院内八个多月,领回时值钱的零配件都没了。

领回了这些废铁之后,此案就再也没人管了,求天不应,求地不灵。

把我一个受害者踢皮球一样,为了求这些办案人侦破此案,我又花去了上万元旅差费,真是雪上加霜,又一次经济损害,而高安这伙盗贼逍遥法外。

这里面一定存有猫腻,此案至今未破,国法何在?在此请求领导的关注,大家看法。

此案公安该不该破?偷车切割当废铁卖的犯罪嫌疑人要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百姓的财产血汗损失谁来赔? 请求领导关注此案,大家提提建议,谢谢大家。

本人电话13870012832。

咨询者:fa148234江西
[咨询时间: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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