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于私人借款,共欠17万元,两年前丈夫去世,债权人向其妻子追债,妻子因家破人亡,且无力偿还,便置之不理,外出打工,2015年间,三民债权人纷纷向法院起诉其妻子,且已离立案执行过了。
妻子于2015年底才得知此事,并且银行账户被冻结,本人身份证被列入黑名单。
怎样才能将妻子的身份证从黑名单上消除?
妻子打工每月只有2000多元的工资,无其他经济储蓄,如决定还款,只能分期还款,这样的话,是不是每年的利息也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