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我目前遇到的情况就是:现在2016年了,正是2015年底,公司要以劝退方式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也不支付给我2015一年的年终奖金!我于2012年9月底入职,当时签定3年劳动合同,到2015年9月底合同到期,但公司又与我签到了一份新的合同,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至2018年9月30日止。现在合同才刚刚履行4个月,听说公司要裁员!但是打着的旗号是“劝退”,说明天与我谈。
1、不知道劝退与辞退有何区别呢?
2、包括公司应该给我什么补偿?
3、我今年的7天年假还没有休
4、2015年的补充医疗保险还没给报销,2016年1月的补充医疗保险也没给报呢,如果办离职,是否会影响该费用的报销呢?
5、公司是否单方面有权不给我发年底绩效奖金呢?这个每年都有,公司有自己的算法,按职工工作年限,多给两个月或三个月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