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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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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8706什么是编号?

商品房纠纷

我于2014年8月签合同,一次性付款,当年10月办预告,迁入户口。

修建过程中,开发商没有通知,修成了复式楼,2016年1月通知交房时才告知面积增大,要我补面积差的全款几十万,请问,我可以只补3%的差价吗?合同是说以产权面积为依据,多退少补,没明确的退补方案。

他们可以违约拒绝交房吗?我该补多少?他们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补偿我合同履行后我以后可以得到的几十万的出租收益?合同约定2016年1月底交房,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维权?什么时候开始?

咨询者:woody123湖南
[咨询时间:2016-01-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6-01-23 19:40
曲延兴
按合同办,如果超过3%,超过部分可以不付差价。
徐帅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010743342
积分:624
]
回答时间:2016-01-25 13:43
徐帅
按照合同约定判断双方违约情况,建议将合同发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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