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于去年10月30日深夜12点多酒后因在家和我们父母吵架生气出去,我们怕他出事跟着一起坐电梯下楼,他不让我们跟着,赌气把小区的保安右手拿刀无故割伤,法医鉴定轻微伤。
事后我们主动将受害人送医院治疗好,期初因为赔偿金没达成一致,我儿子被刑拘了2个多月,本月12号我们达成一致,对方签了谅解书。
然后我向公安机关申请了取保候,警察告诉我说分局法制办不同意,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呢?警方是按寻衅滋事罪逮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