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家相隔2.9米,对方在未跟我家协商建起了围墙,距我家只有80公分;对方说法是他们的土地可以自已围起来.经镇里调解如下,可以退后30公分给我们,但是要我们赔他们材料钱;
我方认为对方围墙未经审批是违建行为,防碍到我们出行,通风,彩光及消防安全.对此想谘询一下走司法程序的可行性有多高,望帮分析一下,地址南安码头镇内柯村,如有在附近的律师能接此案子178869822 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