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位网络连载的漫画作者,我所连载的平台公司之前一直是按稿税计算方式给我扣税缴税。
可是我最近涨了稿费后,公司突然通知我说要我按照著作权特许使用费来扣税,也就是说每个月扣税20%,并说我的漫画连载收入不算是稿费所得。
公司这样做合理合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