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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担保人,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欠款,流程是什么?还款后合同应该怎么写?我替债务人偿还欠款,是否还需要债务人先给我写欠条?

咨询者:fa214760...山东
[咨询时间:2016-01-1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徐帅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010743342
积分:624
]
回答时间:2016-01-10 13:59
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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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席玉彬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5910983961
积分:310
]
回答时间:2016-01-11 14:30
席玉彬
你好:首先要看你是什么担保人,是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这样你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是不同的,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说你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及你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借款,那么你需要保存代为偿还的凭据(包含付款凭证和对方的收款收据),之后你可依据担保协议向债务人追偿。
席玉彬律师于 2016-01-11 14:3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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