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问题,需要根据详细案情判断;出现两份证明的情况,说明证据存疑;建议面询律师,以最大限度掌握主动。
律师您好!
我父亲有一处房产,2006年我哥哥让我父亲写一份证明:此房屋公转私是哥哥出钱买的,并且一直是他在居住。
2013年父亲去世,2015年哥哥起诉我们,事实理由是房屋纠纷产权确权,庭审时出示当年的证明,上面多出这样一句话:我同意此房屋归儿子李某某所有,特别是产权归儿子李某某所有。
证明是哥哥写的,父亲签名和指纹,但是当时签写证明时没有这句话!应该是他后添加上去的。
法院建议笔迹鉴定,这种情况能鉴定出来吗?费用法院说要5000左右。
在写证明的当天,我父亲也写了另一份证明,只是说产权是哥哥买的,房子产权是父亲自己的,不给他改房票,房子是自己和儿女共有的,这份证明也是别人代写,爸爸签字按指纹的。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法官没给我看原件,目前还不知道什么笔写的!这个只写的是(证明)不是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