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为由给予员工扣工资并立即开除处罚是否合理?
事情起因为:身为财务人员有发票未认证,导致无法抵扣,公司以此为由克扣员工工资并开除,但拒绝立刻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公司给的理由是事情未处理完不能开具离职证明,请问此种做法是否合法?经员工催要后公司要挟要追究员工刑事责任,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