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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仲裁公司未与他签劳动合同,以获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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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7496什么是编号?

员工仲裁公司未与他签劳动合同,以获双倍赔偿

员工a入职时的岗位是生产经理,但是入职后负责的工作主要是人事行政的管理。

公司准备资料证明a是人事行政管理,是a自己不与自己签合同,员工a在任职我司前在其他公司以同样的手法也仲裁过他的上任公司。

问题:公司写劳动答辩书可否写员工a具有职业欺骗性,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职业欺骗性?

咨询者:fa214760...广东
[咨询时间:2015-12-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12-27 18:01
李保忠
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职业欺骗性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5-12-29 11:44
杨艳国
没有这个概念,建议委托律师代为维护权利,有需要可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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