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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和失业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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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7049什么是编号?

医保和失业保险问题

各位老师:

我2003年进入公司,公司开始给我买养老保险。但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从2006年才开始给我缴纳。2003年—2005年未给我缴纳。

现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补缴3年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如果,公司用现金方式补偿我,我想请问,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不自己缴纳保险的。因为少缴了3年,这3个月的保险应是否应现金补给我?医疗保险如果补现金给我,应该按照什么标准?

谢谢!

咨询者:gogo8388重庆
[咨询时间:2015-12-1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12-17 21:28
李保忠
应现金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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