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06年被征地(实行的是租用,暂未农转非),09年我父亲到附近工厂上班,公司为个人买有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一百多,14年初,公司提出解聘,提供的赔偿为9个月失业保险赔偿,赔偿金额为三百多,且养老保险只退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只退几十元;
我的问题是:
1、该公司的赔偿是否不合规?
2、个人缴纳的部分是否需全部退还?
3、未农转非人员,所陪金额比农转非人员低吗?
4、如果今年内,当地会把剩余的未农转非人员,转成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自己缴纳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然后再领取失业金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