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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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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6874什么是编号?

公司调岗

本人在专柜做了八个月,做一休一,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地点是我现在工作的地点,现在公司需要撤柜,要把我调到一个离家远点的地方工作,我开始口头同意了,但是工作时间比现在这个时间要多出1.5个小时,交通费也要多出一百多块,我咨询公司是否可以有加班补助或者交通补助,公司负责人说“费用都是一样的”,我以此为由可以不同意调岗吗?如果我不去公司以此为由我还可以得到赔偿金吗?需要注明的是:9.1号的时候我有口头提出过一次辞职,当时负责人也口头同意了,一个月过后公司没有说让我走,我也没说要走,之后一直做到现在,公司的保险也在给我交,如果这种情况,我还可要索要赔偿吗?求解!谢谢各位。

咨询者:fa214759...浙江
[咨询时间:2015-12-1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5-12-14 05:38
吴健弘
去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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