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法院起诉。
各位专家你们好!因征地拆迁,对于公摊面积(村子集体共有财产)有点疑问,我们是两女户,并各生育一个小孩(小孩的户口都落入),我和妹妹的老公户口都未落,但是有结婚证,现因打公摊面积征地款,村委会不给我的小孩和老公打,理由是我们是两女户,只能允许两女户中的其中一个落户本村(备注:前期分房都乡镇分给我们住房),两女户子女出嫁后,女子可以不用迁出户口,生下来的子女村里无条件未他们的子女入户,享受村民平均分配的待遇,再说男女平等,我现在应该怎么解决!这个算是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吗?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向那个部门和什么机构反应可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