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 属于历史问题,不适用现行的法律规定
公社化时期,农民在农村农田建设中、集体劳动(崖下刨土垫地)时,突遇崖头塌方,我父亲当场遇难。
村里穷的连棺材还让自己解决,一直至今也没有资助过我家一分。
县、乡两级政府部门也从来没管过我们遗属。县、乡两级政府部门也从来没管过我们遗属最近、在我的诉求下、乡政府刚给祥细调查完,并出具了调查答复意见书,里面承认我父亲是在集体劳动时因工死亡的并由自家埋葬的。
但还是坚持过去的说法:没有相关政策、无法解决。
真的没有政策吗?我就不信农民因工死亡也是白死!
现在向律师咨询:老工伤一次性赔偿对农民适应吗?所在村非常贫困的情况下、农民的工亡问题怎么解决处理?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