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请问:如果有人冒用亲子女身份起诉继承遗产该怎么办?其实是当初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在户籍登记时通过非法手段假冒亲生。在户籍登记时通过非法手段假冒亲生现在他要起诉只能以亲生子女的身份。
法院不知情,给立了案。法院不知情,给立了案那被告有什么办法要求法院更正。
该原告还不在国内,当初办理户籍登记时也不在本市。
这个情况原告本人是十分清楚的,现在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
要我提供证据是困难的。要我提供证据是困难的最简单的方法是不是可以申请法院司法鉴定,还有是否可以要求法院要求原告提供当初的详细的生育资料,包括在哪个医院生产的,主治医生的姓名,出院记录,单位的考勤记录等等。
有人说,谁主张谁举证个人认为谁主张谁举证,这个亲子女的主张是原告提出的,光凭户籍资料显然证据不足,比如夫妻离婚,当初没有结婚证,仅凭户籍登记是夫妻,法院会判离吗?一个道理。
现在被告提出质疑,法院可以责令原告提供相关亲生的证据。
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