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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企业公告可以套用“视为送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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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5948什么是编号?

物业企业公告可以套用“视为送达”吗?

因小区内个别业主未入住却已经失联,物业服务企业只好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可以套用《民法》“视为送达”这条以张贴60天为期限来视为已通知该业主吗?

咨询者:fa214759...云南
[咨询时间:2015-11-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7
]
回答时间:2015-11-23 16:49
吴远国
企业不能用民诉法的规定约束业主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5-11-23 16:52
赵井燕
不能视为送达。因为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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