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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女的提出离婚,男的要求全部退还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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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5720什么是编号?

因感情不和,女的提出离婚,男的要求全部退还礼金

我们今年元旦结婚婚后我在杭州工作他在绍兴工作,没有居住在一起两地分居,现在因感情不和女的提出离婚但是男的要求全部退还礼金,如果上诉要全部退还吗?

咨询者:fa214759...浙江
[咨询时间: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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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5-11-19 12:56
赵井燕
彩礼应当返还,有法律依据。
倪凌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005228
积分:1527
]
回答时间:2015-11-19 13:38
倪凌云
1. 在法定情形之下,彩礼赠送方可要求返还,具体情形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不应返还的情形:男女双方共同花费,且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赠送的彩礼属一般物质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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