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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躲避债务假离婚,请求律师解答,详细请看问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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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5444什么是编号?

关于为躲避债务假离婚,请求律师解答,详细请看问题补充

简单的说下,我是原告。他是被告

原告借给被告69万元、当时写欠条的时候他老婆不在场。很多年不还

最后一次打欠条2013年3月18日(之前都是一年一打欠条。当然欠条不能保留)。

他们俩离婚的时间是2013年7月22日,法院上他老婆提出说2012年5月就开始分居了

法院判的是他个人承担债务。他老婆不用承担,

判决书上写的他俩2012年5月就分居了。2012年11月他老婆起诉离婚,2013年7月法院判决他俩正式解除夫妻关系,故该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

我起诉被告,被告不到庭。,判决完以后、。然后男方上诉他老婆。他老婆又不到庭。

我借他钱的时候,他俩没有正式离婚,还存在夫妻关系。为什么法院这么判??

现在这事已经到执行庭了。、是不是合理?我该怎么应对?

现在男方又让我去信用社去调记录。2010年被告在我这拿走了20w,当时他自己拿着存款单去信用社代取的。他说这是证据,可以让他老婆分担我的钱。

这里面是不是有假?如果他能赢对我有好处吗?

咨询者:wsy8003河北
[咨询时间:2015-11-1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5-11-13 12:54
闫建秋
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予以全面分析解答。
杨玉刚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75325727
积分:10993
]
回答时间:2015-11-13 15:31
杨玉刚
起诉时应该把他老婆一起诉上。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5-11-13 21:14
高宏图
你请求法院按已生效判决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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