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准备入职一公司,该公司可以提供股权激励,但注明股权转让、转赠、遗赠、质押时,必须经过公司同意(未说明时间窗,意味着永远需要经过公司同意)。
如果公司不同意,那她不就永远不能发生股权转移?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合法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