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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单位劳动关系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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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5385什么是编号?

诉单位劳动关系存续

我是北京市事业单位的员工,由于当时事业单位不很景气疏于管理,出来进行个体劳动。

2000年单位主牵头与6家合股,我单位占75%成立了新的企业,自此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

但是单位没有通知我们在外职工回单位商议签订劳动合同,就单方不承认否定拒绝我与他们存在劳动关系,就不给上社保。

请问我应该怎样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fa214759...北京
[咨询时间: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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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5-11-12 14:09
牛国荣
协商不成时,搜集劳动关系存在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5-11-12 21:39
刘子若
收集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5-11-13 10:30
赵江涛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刘雪梅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614085357
积分:7757
]
回答时间:2015-11-13 18:40
刘雪梅
搜集劳动关系存在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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