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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待岗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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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5027什么是编号?

关于员工待岗工资问题

我在北京工作,在当地一家公司工作已经进入第四年了。

由于公司项目不是很多,而且我还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所以应公司要求“待岗”,我想咨询一下待岗期间,工资是怎么开的?只听说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标准是在公司给个人上过五险一金之前的还是之后的?是否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之类。

如果公司要辞退我,应该给予我多少的补偿金。

咨询者:ye309880...北京
[咨询时间: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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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朱骏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5382370365
积分:8236
]
回答时间:2015-11-04 13:55
朱骏
非因劳动者原因,公司停工待产的,在工资的一个支付周期内,那么工资按照原标准发放,若超过一个支付周期,则工资发放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如你的工资是2000,当地的最低标准是1200,五险一金缴纳的费用是900,那么实际发到手的就是1100,那么这个也不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补充协议可以签,但不是必须签订,如果要辞退你须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是在该单位工作过几年,就多补偿你几个月的工资。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5-11-04 16:33
牛国荣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5-11-04 23:07
刘子若
需要支付最低标准的工资,如果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5-11-05 21:58
齐志龙
按照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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