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与男方离婚,家有二小男孩,七与十岁,他一直控制撑管家里的所有财产,去年底我父亲肿瘤,为防止我拿钱帮助支援娘家父亲治病,把四十万元钱在农村家里的田里建成一栋一百五十平米的四层楼房,而房子的土地是未得批准的,但国土局也不强拆!请问这栋农村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能否抵抚养费。
能抵多少?那钱五分之三是我亲手劳动十年赚的。
请详解惑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