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问题
医院的片子没有明确写新伤还是陈旧伤,但是法医却拿医院的ct定为新伤和轻伤,害我被逮捕无辜拘押6个多月,我应该怎样追究法医责任?他是不是属于徇私舞弊?能给我说的明确点吗?最好是哪条哪款。
补充说明:
入院情况:od:0.12,os:0.15,右眼未见明显异常,左眼下睑处淤血肿胀,外眦部球结膜下淤血,角膜透明,前方中深,瞳孔大小正常,对光反射存在,左眼出现明显复视。拍片示:右侧眶内侧壁骨折。诊断:右眼眶内壁凹陷性骨折,左眼钝挫伤,脑外伤后神经症性反应。法医就是依据县医院住院志这个说我造成了轻伤,然后我又申请市里鉴定,市里鉴定是神清语利,精神尚可。左眼上下睑青紫、肿胀,右眼下睑青紫。
这个能证明法医造假吗?我当时是打的左眼他们鉴定的右眼。法医应该负担什么责任?